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号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朱凤静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本土农业品牌保护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申请地理标志,形成地域品牌效应 近年来,我县把农业品牌建设摆在了突出位置,全面实施品牌化战略,将品牌战略作为提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市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挖掘和培育一批如来安花红、雷官板鸭等具有地域特色和竞争优势的地理标志产品,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品牌管理和使用,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核心优势。大力扶持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商标所有人争创驰名、著名商标。引导行业协会加强品牌管理和使用,提升地理标志品牌核心优势。截止目前,全县拥有商标412件,全市第三,其中省著名商标7件,市知名商标22个,地理性标志1个(来安花红)。三品认证无公害产品15家企业56个产品,绿色食品9家企业32个产品,有机产品2家企业6个产品。 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保护意识 一是提升全社会的品牌意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和培训、咨询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商标和商标战略知识,宣传实施商标战略的成功经验,努力增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商标意识,积极营造促进商标品牌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是提升企业的品牌意识。企业特别是规模较大的企业,逐步树立了自主品牌意识,全面提升商标申请注册、运用、管理和保护的能力和水平,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商标品牌发展战略,积极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树立农业品牌意识,提升农产品品牌社会认同感、增强市场竞争力。对品牌商标持有人做好培训工作,帮助商标持有人提高品牌商标的使用和推广的能力,进一步实现品牌商标的商业价值。提高注册商标的使用率,减少闲置商标。 三、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县乡村保护品牌三级联动机制 引导企业有目的的预注册防御性商标,增强商标的保护,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专门的商标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商标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商标管理机制。建立品牌培育保护制度体系,提升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标准化程度和质量,加大品牌培育和保护投入,组织和引导制定品牌发展统一、系统的规划。 县农业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设备专用权的保护,加大注册商标尤其是我县著名、知名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一是每年开展2次以上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二是采用日常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对商标印制企业、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执法检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联动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商标侵权行为。 四、积极帮扶个体户扩大规模形成品牌特色产业链,增强市场竞争力 我县鼓励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商标,对拥有商标的骨干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的方法,做好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品牌的争创工作,加大三品认证力度。 一是帮助、引导农村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加工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涉农商 标占申请注册总数的10%以上。推广“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模式,充分发挥滁州金弘安米业公司“北仔”“金弘安”、滁州金华萃食品有限公司“金华萃图形”、皖东林桥园林园艺工程有限公司“林桥”、来安县罗庄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罗庄”等一批涉农龙头企业的带动辐射作用,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市场化。 二是大力实施品牌奖励政策。对当年成功注册商标并开展使用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00元,对获得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40万元。对获得省名牌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三品认证方面,县里补助每个无公害农产品1万元,绿色食品2万元,有机产品5万元;省里补助每个企业无公害农产品3万元,绿色食品4万元,有机产品4万元。 三是扶持、指导拥有著名、知名商标的工业企业、涉农企业实施兼并、收购、重组,不断扩大品牌的影响力,规范企业内部管理,促使企业以商标树品牌,以品牌增效益,扩大企业规模。 办复类型:A类 联系单位: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0-2356891 来安县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