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第43号议案答复的函 朱玉祥代表: 您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完善环卫保洁市场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出台考核办法。2017年3月6日,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出台了《来安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暨农村环卫市场化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来政办秘〔2017〕14号),明确了质量标准、督查方式、奖惩措施。并制定了《来安县农村垃圾治理暨环卫市场化管理工作考核细则》,对照工作机制、设施建设、收运处理、保洁质量四大类20项标准进行考核。 月考核情况形成通报上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并将月考核结果与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奖补资金挂钩,考核分值在90分(不含)以下乡镇,每分扣减500元;90分(含)以上不扣减,按月兑现;每季度组织召开1次调度会,排名末位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在调度会上作表态发言;年度排名末位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书面检查。 二是强化督查考核。自2017年3月份起,县城管局根据《来安县农村社会垃圾治理暨 农村环卫市场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文件精神,采用日常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媒体督 查、月度考核等形式,对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截止目前,县城管局已组织开展专项督查9次,周督查16次,常规月考核3次,季度互查考核1次,印发考核通报4期,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3月份、5月份、6月份考核通报上作出批示,肯定做法,要求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 三是严格兑现奖惩。县城管局严格依据来政办秘〔2017〕14号文件精神,对月考核分值处于90份以下的乡镇,按照每分500元标准,扣减县级财政奖补资金,3月份扣减48000元,4月份扣减18700元,5月份扣减28450元,6月份扣减63500元。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来安县环卫所 联系电话:5612782 2017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