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9号人大议案答复的函 钟友海等11位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化解村级债务”的议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村级债务现状 截止2016年年底,全县村级债务总额7420万元,其中:债务1万元以下的村4个、1-5万元的村3个、5-10万元的村4个、10万元以上的村119个。村均债务57万元。 二、村级债务形成的主要原因 1、村级修建道路、水渠等农业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造成的债务; 2、以前年度生产达标、迎接检查、完成任务造成的债务; 3、由于农业税、统筹费收缴力度不够,加上有一部分农户拖欠税费,村集体为了完成收缴任务,直接高息借款垫付税费形成的债务; 4、村集体生产性开支过大,收不抵支,村集体为了维持正常运转而借款形成的债务。 三、化解村级债务的措施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常抓不懈。化解村级债务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把其作为常规工作、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实行目标管理。 2、争取国家加大对公益性债务的投入。国家对义务教育债务和农业税垫税形成的债务进程了减免,但力度不够,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建设形成的债务进行减免。 3、大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级债务要想从根本上化解,必须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利用省、市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这个契机,千万百计发展村级经济,消灭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增强村集体收入,从而化解债务。 4、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农村综合性改革,对村级荒山、水面等资源性资产进行租赁或发包或股份合同经营,增加村集体收入同时,对已经发包出去的荒山或水面合同进行认真梳理,对合同期限过长、标的过低、明显有失公允的不规范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确保集体资产效益。对废旧的村部、村小学等进行资源整合,创造条件进行出租或发包或股份合作经营,增加集体收入。 5、杜绝新债务发生。村级在化解债务时要做到“开源节流”,在努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的同时,更要节约开支,特别是招待费、报刊费等非生产性开支,不能一边化解债务,一边增加新的债务。 四、化解村级债务的计划安排 鉴于化解村级债务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大,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及顶层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为此,我县将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作为突破口,在努 力增加收入的同时,开源节流,科学合理地把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列入工作议程,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分村化解工作方案,做到为村级甩包袱,为干部减负担。 衷心感谢对我县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县农经站 联系电话:5612578 来安县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