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0号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薛在兰代表: 您在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村级债务化解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据统计,截止2016年年底,全县村级债务总额7420万元,其中:债务1万元以下的村4个、1-5万元的村3个、5-10万元的村4个、10万元以上的村119个。村均债务57万元。 全县每个行政村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债务,正如薛代表所说,村级债务切实影响到了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干部的正常工作。针对村级债务问题,将采取如下措施,逐步予以化解: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常抓不懈。化解村级债务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组织都要高度重视,把其作为常规工作、重点工作来抓,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实行目标管理。 二、争取国家加大对公益性债务的投入。国家对义务教育债务和农业税垫税形成的债务进行了减免,但力度不够,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公益性建设形成的债务进行减免。 三、大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级债务要想从根本上化解,必须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要利用省、市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这个契机,千万百计发展村级经济,消灭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增强村集体收入,从而化解债务。 四、积极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 东”)改革试点工作。结合农村综合性改革,对村级荒山、水面等资源性资产进行租赁或发包或股份合同经营,增加村集体收入同时,对已经发包出去的荒山或水面合同进行认真梳理,对合同期限过长、标的过低、明显有失公允的不规范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确保集体资产效益。对废旧的村部、村小学等进行资源整合,创造条件进行出租或发包或股份合作经营,增加集体收入。 五、加强村干部管理,提升综合素质,杜绝新债务发生。现阶段,村级债务的形成,排除政策和客观原因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村干部的决策和行为,为此,加强对村干部、尤其是对村主要干部的监管,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从思想认识上杜绝举债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村级在化解债务时还要做到“开源节流”,在努力发展村集体经济增加收入的同时,更要节约开支,特别是招待费、报刊费等非生产性开支,不能一边化解债务,一边增加新的债务。只有通过打出化解村级债务的“组合拳”,才能更好地让村干部放下包袱、放开手脚,集中精力,安心干好其他工作。 六、化解村级债务的计划安排。鉴于化解村级债务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时间跨度大,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及顶层相关配套政策不到位,为此,我县将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作为突破口,在努力增加收入的同时,开源节流,科学合理第把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列入工作议程,按照“一村一策”原则,制定分村化解工作方案,做到为村级甩包袱,为干部减负担。 衷心感谢对我县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县农经站 联系电话:5612578 来安县农业委员会 201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