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民政局关于第十七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第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胡家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汊河成立社区,发挥城市管理作用的建议”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2017年4月19日,我局承办人员赴汊河镇黄牌村,与代表胡家绍同志见面详谈,对黄牌村的现状进行了解,主要包括村民组拆迁情况,安置小区人员分布情况等等,同时实地考察黄牌村基础设施建设,了解到汊河黄牌村确实符合设立城市社区的标准。 二、2017年5-6月期间,我局承办人员再次与代表胡家绍同志见面详谈、电话访问,就提交请求设立社区的请示的相关事宜作商谈。 三、因汊河镇政府请示暂未上报,所以将此提案列为B类提案,列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之中,后期按程序上报。 感谢您对我县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办理类别:B类 负 责 人:查世斌 联 系 人:常兴华 联系电话:0550-5618322 来安县民政局 2017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