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号人大建议答复的函 尊敬的朱杰等代表: 您们在县第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偏远的村庄进行土地增减挂钩,建设一个中心村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针对在偏远的村庄进行土地增减挂钩,建设一个中心村的问题,我县今年一是开展了来安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将全县偏远地区居住人口较少的村庄统一纳入了土地整治规划,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区;二是根据中心村布点规划,将 省市下达我县的增减挂钩指标安排10%用于安置点及中心村建设使用,基本保证了拆迁复垦村庄安置用地的顺利建设与实施。 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受省政府控制,2016年省政府只安排我县1400亩,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需依据乡镇上报的后备资源和实施的条件及群众的意愿度进行实施,对交通条件差和偏远的村庄积极安排实施。今年2月24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主持召开了对全县增减挂钩后备资源进行全面摸底的会议,并对空心村和偏远的村庄优先安排指标提前实施做了安排。一旦符合实施条件,我局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项目用地报件材料的组织申报工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联系电话:5633960 来安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 2017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