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国陵代表: 您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汊河104国道集镇处和园区重要十字路口安装红绿灯的建议”已由县政府办移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汊河园区目前投产企业众多,车辆数量激增,因前期建设时园区多个十字路口均未安装红绿灯及警示牌,导致十字路口车辆事故率不断升高。对此我委高度重视,为解决园区各十字路口安装交通信号灯及警示牌等设施,同时提高居民安全感和满意度,我委积极组织联系设计单位结合我区正在实施的园区道路“白改黑”工程对园区交通信号灯及警示牌进行了统一规划设计。 二、进展情况 目前,园区道路“白改黑”一期工程江浦路段、高新路及朝阳路段已于2017年8月10日先后开始铺筑沥青路面,其中,江浦路全段沥青铺筑已完成,其余路段可于今年底前完成铺筑。该工程涉及到的向荣路与江浦路交叉口、朝阳路与江浦路交叉口和长宁路与江浦路 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警示牌安装工作已完成,并已投入正常使用。其余道路交叉口将根据“白改黑”工程进展,按计划逐步进行安装,园区交通信号灯及警示牌全部工作预计可于2018年5月底前全部完工。 联系电话:0550-5962087 承办人员:刘成志 安徽来安汊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