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2日至13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种子法》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明传,部分常委会委员参加检查。县政府副县长余爱军,县农委、林业局等部门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召开了由农委、林业局、种子管理站、林业种苗站等部门负责人,制种企业、种子经营企业、粮食苗木生产企业负责人以及基层人大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全面了解《种子法》贯彻落实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随后检查组深入到施官镇朱广凌杂交稻种制种基地、王广河家庭农场,大英镇耘泰农业公司、植物医院连锁店,来安县汇丰种苗销售点,来安县春雨苗木公司等实地察看我县《种子法》贯彻落实情况,并现场听取负责人有关情况介绍。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在《种子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优质种子推广,规范种子市场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扩大《种子法》宣传覆盖面,着重向广大农民群众及经营者进行宣传,不断提高他们依法制种、用种意识;要进一步加大对优质种子品种的扶持和推广力度,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进一步加大种子监管检疫力度,加强对种子种苗的检疫工作,确保种子使用安全;进一步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把种子生产经营准入关,提高种子审定的科学性,切实维护我县种子种苗生产经营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