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督纵横 > 执法检查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信息来源: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4-05-29 00:00:00


2012年7月11日至1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友、许能龙,部分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参加了检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曹士东,县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农委、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7月11日下午,执法检查组在县卫生局会议室听取了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各职能部门分别汇报本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情况,并进行座谈。之后,执法检查组实地察看了恒进酱醋厂、半塔麻油厂、半塔苏果超市、半塔集镇食品摊点、半塔中学食堂、永阳家禽市场、永信餐具消毒厂、清流市场的生猪屠宰厂、巧妹食品公司,寺巷排档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单位和城镇集市,检查组每到一处都认真查看生产经营环境、设备,查阅卷宗资料等全面了解《食品安全法》贯彻执行情况。

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强化各职能部门依法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为重点,健全完善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强化综合整治,食品经营行为逐步规范,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较好地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执法检查组提出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法》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引导企业加强自律和履行社会责任。二是要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整治,要依法严惩违法行为,严肃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引导企业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提高城乡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
版权所有: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皖ICP备14002304号-1 电话:0550-5610697 传真:0550-5610697
邮箱:lardm#163.com 地址:安徽省来安县塔山中路65号 邮编:239200
技术支持:中天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