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县人民政府县长缺位,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杨文萍副县长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