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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杨文萍副县长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的决定

信息来源:管理员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8-08-29 00:00:00

(2018年3月14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鉴于县人民政府县长缺位,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的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杨文萍副县长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报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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