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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曹庆中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9-08-09 09:48:22

2019730来安县第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曹庆中本人的辞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曹庆中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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