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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汪东礼同志
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职务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1-08-04 10:29:07

2020326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过)

 

汪东礼同志因到退休年龄,请求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汪东礼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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