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决议决定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金同碧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
决 定

信息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1-08-04 10:37:23

2020年7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金同碧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金同碧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并报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
版权所有: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皖ICP备14002304号-1 电话:0550-5610697 传真:0550-5610697
邮箱:lardm#163.com 地址:安徽省来安县塔山中路65号 邮编:239200
技术支持:中天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