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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王家志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1-08-04 10:41:16

(2020年121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家志本人的辞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家志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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