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4日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魏凯同志请求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来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魏凯同志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报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