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8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石广田同志请求辞去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石广田同志辞去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