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0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彭保泰同志因到龄退休,请求辞去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彭保泰同志辞去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