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8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3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
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根据《预算法》的规定,结合当前预算执行情况,分别对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所作的相应调整。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抓紧做好年末各项财税工作,确保实现调整后的预算目标;要硬化预算执行,突出使用绩效,兜牢“三保”底线;要认真执行《预算法》和各项财政政策,精心组织财政收支决算工作,确保全年预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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