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决议决定  

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峰同志辞去来安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4-10-23 15:04:04

20241022来安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刘峰同志因工作调整,请求辞去来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规定,来安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峰同志辞去来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报来安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备案。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
版权所有: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皖ICP备14002304号-1 电话:0550-5610697 传真:0550-5610697
邮箱:lardm#163.com 地址:安徽省来安县塔山中路65号 邮编:239200
技术支持:中天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