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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峰等10名同志辞去来安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5-12-02 14:45:22

20251126来安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刘峰、鲍生林、张国圣、李忠峰、张宏、王昊、吕正连、杜永生、孙昊、狄德贤等10同志因工作变动,请求辞去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规定,来安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峰、鲍生林、张国圣、李忠峰、张宏、王昊、吕正连、杜永生、孙昊、狄德贤等10名同志辞去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张宏、孙昊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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