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决议决定  

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朱全胜辞去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决定

信息来源: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25-12-25 14:45:24

20251224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朱全胜同志因岗位变动,请求辞去来安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来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朱全胜同志辞去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由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报经滁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报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接受朱全胜同志辞去来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
版权所有: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皖ICP备14002304号-1 电话:0550-5610697 传真:0550-5610697
邮箱:lardm#163.com 地址:安徽省来安县塔山中路65号 邮编:239200
技术支持:中天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