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副主任周忠友、张立梅、陶明、兰明传以及常委会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金同碧,县委常委、副县长桂勇,县政协副主席盛晓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杰,县人民法院负责人,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郭永刚,以及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水利局等单位负责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农委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汊河新区规划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紧紧抓住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华夏幸福入驻汊河、发展产业新城的系列机遇,打造专业园区,发展边界消费和服务,提升发展后劲;同时,做好汊河水系文章,抓好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着力打造产业发展、环境友好的汊河新城。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稳中奋进、好中加快”工作总基调,咬定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抓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重大项目建设和管理、各项重点领域改革、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民生改善等方面工作,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共同提高。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决算情况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预算管理,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和民生支出,发挥财政性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加强部门合作,督促审计整改意见落实到位。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来安县2015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深入研究新情况,不断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加强案件执行工作,努力提高执行率,维护审判权威,为法治来安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运用法治思维,加强对检察工作新形势新变化的研究,更好发挥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警示教育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宣传贯彻《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加强工作领导,推进部门协作,建立内审机构和队伍,强化结果运用,发挥内部审计的预警和防控作用。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调研农村“八小”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八小”水利建设,科学制定水利发展规划,整合项目资金,加快建设进度,完善建后管养机制,确保“八小”水利设施长期发挥有效作用。 会议先后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农委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评议审议。同时,对三个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为“满意”。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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