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立梅、兰明传、沈庆春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6人出席会议。县政协副主席刘月凤,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陶明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会议书面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对县科技局专项工作报告主要评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水利局专项工作报告主要评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教体局专项工作报告主要评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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