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立梅、兰明传、沈庆春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项长明,县政协副主席刘月凤,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汪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平龙,县监委负责人,县政府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汊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农委、国土局、教体局、规建局等单位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代表以及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栗战书委员长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讲话精神。会议指出,栗战书委员会的讲话,深刻阐明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时代意义、理论意义、时代意义。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深入学习,要改进学风、准确把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精准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要融会贯通、学以致用,自觉践行“四个意识”,用新理论来武装头脑,以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改革的思维破解改革中存在的难题,积极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着力破解债权难收回、债务难化解、资源难利用等问题;要有效整合“三资”平台,提升服务保障能力;要加强乡镇农经队伍建设,为改革推进提供人才保障。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建中小学校搬迁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尤其教体部门对新建校园项目要提前介入、充分协调,确保校园规划科学、方案可行、建设合理;要加大对乡镇中心学校改造建设力度,提升教学质量,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安县空间规划(2017-2030年)》(草案)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管理规定;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公布规划,增强全社会的规划法治意识。 会议一并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将2018年汊河兴茂地块棚户区、汊河幸福大道地块棚户区、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相应年度预算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项目,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管,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绩效,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并尽快完成。会议依法作出了决定。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强化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努力形成广大群众知法、懂法,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用法维权,监督者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要完善监管机制,理顺监管体制,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质效;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依法履职,敢于直面问题,妥善解决监管过程中的各种难题。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调研县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解决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定执行信心,强化执行措施,依法打击妨碍民事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会议听取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及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依法确认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并依法作出决定。 会议还书面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我县新城区二期路网及配套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调研文化艺术中心开工建设准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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