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上午,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副主任陶明、张立梅、沈庆春以及常委会委员共25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夏永生,县政协副主席刘月凤,县监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县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2021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认为,2021年收支预算调整适度合适,增调支出客观必要,符合《预算法》的规定。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强化财政预算执行、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保障重点、倾斜民生,精心组织财政收支决算工作,确保全年收支平衡。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来安县“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和“八五”普法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总结“七五”普法经验,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五年法治建设新部署,抓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切实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在新起点上为提高全民法治素养、推进法治来安建设、护航“十四五”发展作出新的努力。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听取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认为,整个选举过程符合法律规定,会议确认了225名县十八届人大代表资格有效。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时间、议程、日程草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委会组成人员名单,批准成立筹委会。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以及各代表团组成和召集人名单。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特邀人员、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草案,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