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6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友、许能龙、张立梅、陶明以及常委会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鸿银,县政协副主席夏德银,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泽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杰以及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政府督查室等单位负责人,雷官镇、大英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周忠友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2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统筹安排财政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此次预算调整符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符合《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要优化支出结构,尤其是要加大公益事业和民生方面的投入。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调整2012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副秘书长名单(草案),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以及各代表团组成及召集人名单(草案)。讨论通过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特邀人员和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会议初审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草案)、来安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草案)、来安县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草案)、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草案)、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草案)。会议讨论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书面审议了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书面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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