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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

信息来源:管理员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5-08-10 00:00:00

    7月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副主任周忠友、张立梅、陶明以及常委会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爱国,县委常委、副县长金同碧,县政协副主席夏德银 ,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泽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杰,以及县政府办、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积金管理部等单位负责人,张山乡、杨郢乡、独山乡人大主席和部分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稳中奋进、好中加快”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健康发展,进一步做好深化体制改革、招商引资、优势资源整合、重点项目建设、城乡发展统筹和改善民生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决算情况和201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时,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新《预算法》,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严格预算执行,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要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大投资项目的资金审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整改意见。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批准来安县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强化案件执行工作,确保司法公开公正,真正做到司法为民,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强化法律监督,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加大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为创造我县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调研全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覆盖面;要进一步加强公积金规范化管理,提高资金使用安全和运行效益,提升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宣传,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完善消费市场监管体系,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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