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副主任周忠友、张立梅、陶明以及常委会委员共17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爱国,县政协副主席陆晓晴,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泽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杰,以及县政府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新安镇人大副主席,部分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件实事”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十件实事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办理工作。会议同时指出,“十件实事”办理工作还存在着部分项目建设进度低于预期计划、工作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十件实事”办理工作,真正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理清工作思路,认真调研分析,逐项梳理“十件实事”办理过程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不断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要进一步加强督查调度,明确相关部门具体责任,细化任务,确保“十件实事”办理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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