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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

信息来源:管理员 作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5-12-17 00:00:00

121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二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俊,副主任周忠友、张立梅、陶明以及常委会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爱国,县政协副主席戴世林,县人民法院院长桑泽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杰,以及县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列席会议。张俊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积极争取和合理使用周期长、利率低的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有利于优化政府性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促进我县各项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会议同意县人民政府将今年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建阳南路二期改造等项目,相应调增相关功能科目预算支出。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抓紧做好年末预算执行等各项财政工作,加强对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债券资金发挥应有作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会议依法作出了《关于同意2015年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决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先进单位评选办法》和《来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选举事项。

常委会42次会议现场1(800).jpg常委会42次会议现场2(800).jpg常委会24次会议现场3(80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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