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我县开展《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捕猎、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兰明传,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及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实地察看了雷官镇池杉湖湿地公园,现场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扬子鳄、大雁等野生动物保护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来安县贯彻落实《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非法捕猎、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要求,来安县要进一步加强《决定》的宣传力度,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努力形成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