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2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我县《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沈庆春,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相关委室负责人、县人大代表参加检查。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委办主任程永旺、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陪同检查。
上午,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来安县农机大市场、苏皖农机专业合作社、来安县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场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农业机械的研发推广使用、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管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及大型农业机械的质量保障等情况介绍。下午,检查组召开汇报座谈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与部分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农机站负责人,农机大户及种植业经营大户展开座谈交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检查组认为,县人民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发挥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和示范点作用,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能力、建设维护农机化基础设施、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检查组要求,要以法律宣传培训促农业机械化,通过广泛宣传,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律知晓率,为农机推广使用营造良好的氛围;要以示范基地建设促农业机械化,充分发挥示范基地在农机作业服务中的典型带动、科技示范及技术指导等作用;要以政策支持促农业机械化,探索制定符合来安实际的农机技术培训、融资、人才、用地等方面的政策,用政策引导推动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