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质量,来安县人大采取“三步走”的模式,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
第一步:集中交办。在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将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进一步分类和疏理,及时召开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集中交由“一府两院”办理,并就办理、答复、时限要求和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第二步:重点督办。在交办后,常委会主任会议还从中提选出质量较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8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代表建议,由常委会的领导带领相关委、室进行跟踪督办,定期了解建议办理进度,及时指出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步:逐一检查。在8月份左右,县人大常委会会组织一次专题视察,对所有交由“一府两院”办理的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答复、反馈等情况进行逐一审查,如发现有部门办理不力的或代表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则要求相关承办部门和单位重新办理,重新答复代表。并采取“回头看”的方式,再次进行督办,以使代表提出的建议得到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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