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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县检查 《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信息来源: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4-05-30 00:00:00


2013年6月27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卫平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来我县检查《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李耀才、张尽忠、金维加、焦义朝、姚志江、周忠友、许能龙等市、县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金邦医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来城污水管网建设、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来河污染整治工程建设和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污染防治、污染减排情况等。每到一处,宋卫平都仔细听取现场介绍,认真询问工程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在金禾公司检查时,宋卫平还参观了公司生产厂区,详细了解了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切实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以推进“生态强县”建设为抓手,以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生态环境建设,以生态环境建设助推社会经济发展,统筹经济和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断加大环境监察和保护力度,强化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环保综合治理及监管,为人民群众营造了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2012年,全县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率达98%,在全省县域经济综合考核中,名列二类县第二名;在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考核中,环保指标名列第三;在滁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年度考核中,名列全市第三名。2013年,荣获“全国生态文明先进县”称号。

检查中,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们来安县在贯彻《环境保护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中所取得的成绩,并要求我县要继续加大一法一例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要继续加大环境监管,特别是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监管,努力实现综合治理;要完善污水管网规划建设,加快雨污分流进度,特别是做好县经济开发区的雨污分流,进一步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不断推进来安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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