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8日来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静、沈开桢、陈正权、姚文伟、杨勇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
钱凯、袁泉、杜康波、苗宏、刘金保、詹国武、张斌、陈晓兵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德昌、徐志军、李兴东、李云楼、刘永贵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
王沛海、赵静、陆梅成、陈玉峰、王政荣、张佳兵、丁立云、周义胜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胜平、鹿能好、张瑞、王成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
何云云、段晓明、金超、戴永林、王娟娟、王道琼、刘金爱、徐启斌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
朱震、史立衡、李勇军、章世成、陈雨、王燕、吕雪峰、孙昊、张继芳等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维汉、石磊、王修发、王能、安广友、王文军、孙安静等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克友、张建平、宋长城、濮永毅、马义林、何俊、赵伟、孙亚荣、仰宗勇等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勇、李兆龙、孙平、李德兵、苏少山、王大勇等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树新、林永法、余学山、唐生山、张正兵、黄智勇、朱发国、王娟娟等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圣文、凌玉忠、王德山、李卫东、赵静等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芳、刘金荣、张庭俊、鹿能好、马成义、管建穆、茆邦然、张励等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