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6日来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李泽泉 为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庭长;
查凤云 为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郭正武 为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叶宝联 为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二、免去:
王焕东 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 宇 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职务;
李泽泉 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查凤云 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职务;
郭正武 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
徐志军 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左世军 县人民法院新安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