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蔡金林 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王德文 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王修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