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25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安东 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主任; 邓明波 为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彭保泰 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办公室)主任; 王德武 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预算审查办公室)副主任; 唐明翠 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郭正武 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叶宝联 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陈 平 为县人民法院水口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张德泰 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 辉 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 宇 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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