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政府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会议。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对代表议案、建议,必须坚持共同研究和集体研究。承办单位经办人提出办理意见后,要先经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再提交区政府办公会议研究讨论,防止出现“政府意见部门办、部门意见个人化”的现象。会议强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要明确三个“不等式”:一是明确解释不等于解决,要真正把每件议案、建议解决好;二是明确满意不等于同意,要将议案、建议办理到位,真正取得人大代表的同意;三是答复不等于答案,要以结果为导向,切实落实议案、建议。
(摘自《安徽人大工作通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