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为提高县人大常委会拟任职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3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县会议中心,组织对拟任职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监督法》、《法官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知识(复习范围附后)。 请县政府办适时通知拟任职的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人民法院通知提请任命的人员,认真准备,准时参加。成绩不合格者,暂缓提请常委会会议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