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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4-06-04 00:00:00


各乡镇人大:

    现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227


附: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一个载体、两项制度”

建设的意见

2012227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0912月份以来,我县人大“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即以代表活动室为载体,实行代表接待选民和向选民述职制度)建设工作在县、乡(镇)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县、乡(镇)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经过县、乡(镇)人大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县人大代表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全县共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211名,乡镇人大代表814名。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人大“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素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

“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是人大代表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制度性、长效性的有效机制,是人大及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有效途径,是开展代表工作的有力抓手。加强“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就是从机制上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更好的条件,提供更好的保障。因此,要充分认识开展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并以此为抓手,进一步提高我县人大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要做好新一届人大代表编组工作

各乡镇要根据《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小组编组的有关规定,按照便于组织,便于活动的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进行编组。结合本地实际,可以采取分级编组,也可以采取混合编组的方法,每一代表小组一般以10人至20人为宜。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按照代表工作性质,组建专业代表小组。要选好配强各代表小组的组长、副组长。每个代表小组应配备12名工作责任心强,并有一定文字工作水平的联络员。各乡镇人大于2012310前,要将代表小组的组建情况及各组负责人、联络员名单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三、要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

换届以后,大部分代表是新当选的,他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代表如何执行职务,发挥作用不太熟悉。新修订的《代表法》,进一步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细化了代表的履职行为,规范了代表的履职方法,对代表履职还规定了保障措施,是指导代表活动的基本法律。因此,我们要认真组织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以及《代表法》等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法律,学习与代表履职有关的知识,为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奠定基础。县人大常委会将在3月份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和各代表小组组长进行培训。各代表小组都要分别组织代表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帮助新一届县、乡(镇)人大代表尽快进入角色,掌握代表工作方法。

四、要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室建设

代表活动室是组织代表活动的载体和平台。各乡镇要根据代表编组情况,对原有代表活动室进行相应的调整,本着就近就便原则,安排好代表活动室的分布地点。要抓紧对代表活动室内学习、代表接待选民、代表联系走访选民等各项制度、活动计划、代表资料的修改和完善等。代表活动室必须做到“七有”(有统一定制的匾牌、有适当的桌椅、有专用的橱柜、有相应的制度、有代表专栏、有学习资料、有“三簿”登记)和“五规范”(名称要规范、制度要规范、记录要规范、学习资料要规范、墙面布置要规范)。要管理好代表活动室,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文档资料,维护办公设施,及时提供服务。要用好代表活动室,依托代表活动室,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培训,交流学习体会和工作经验,研究布置工作等,使代表活动室真正成为基层人大代表的宣传阵地、学习阵地和工作阵地。县人大常委会将于3月份对各乡镇代表活动室建设进行检查。

五、要切实加强“两项制度”建设

各乡镇要认真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和向选民述职活动。第一,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是以代表小组为单位,每月10日为接待日,要督促安排代表小组内的县、乡(镇)人大代表轮流接待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由乡镇人大组织安排,每个代表任期内都要述职一次。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人大代表总数,第一年安排10%、第二年安排20%、第三年安排30%、第四年安排30%、第五年安排10%。两个计划都要公布上墙,并于310日前报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第二,要规范“两项制度”操作程序。代表接待选民活动的操作程序是:接待日公告——接待——登记——解释——分类——交办——督办——反馈——归档。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操作程序是:代表撰写述职报告——公告——述职——评议——测评——公布测评结果——代表表态发言——归档。具体操作程序按《实施方案》(来人常[2009]35号文件)规定进行。各乡镇人大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扎实开展活动,决不能图省事、走过场、简单化。第三,确保形式与效果的统一。要注重在活动形式上创新。在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中,可尝试采取代表履职报告公示和普遍征求选民意见建议等形式,提高选民的参与率;在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中,可以与代表联系选民、走访选民结合起来,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本地的重大事项、重要工作,有针对性地走访调查或约请部分选民见面,广泛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要在活动的效果上求实。通过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将选民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并督促办理,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真正发挥好代表作用,通过开展向选民述职活动,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使代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六、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

县、乡(镇)人大及各新闻单位要强化对代表接待选民活动和向选民述职活动的宣传报道,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工作创新和活动取得的效果,通过宣传报道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掀起全县人大“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新高潮。

七、要注重工作总结与提高

县、乡(镇)人大要及时总结推进“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在坚持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上突出总结所取得的成效。今年8月份,将召开全县人大“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经验交流会,年底前进行工作评比,并将于明年初召开总结表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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