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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4-06-04 00:00:00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5月下旬举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25日上午8时。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四楼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1、学习《安全生产法》有关章节;
    2、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土地出让金等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县人民法院法庭建设情况的报告;
    5、听取审议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调研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6、决定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度结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查评议活动对象。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一名;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委、农委、国土局、安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施官镇人大主席、独山乡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
    五、会议文件和要求
    请县政府办公室通知列席本次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请通知有关单位做好文字材料准备,各专项工作报告于5月18日前将初稿送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征求意见,正式报告材料按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格式打印75份(A4纸),5月24日前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ardm@163.com。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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