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8月中旬对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一次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时间 2012年8月14日至15日。 二、视察内容 1、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 2、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三、视察方法和步骤 1、8月14日上午8:30,视察组在县人大二楼会议室集中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 2、8月14日下午至15日,视察组分成3个小组,按各自分工,赴县直有关部门和相关乡镇视察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视察中可邀请提出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代表参加,并注意征求其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 请县政府办公室准备好有关文字材料,打印30份于8月13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请通知有关承办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