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结合听取审议
县民政局、交通局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查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各乡镇人大: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结合听取审议县民政局、交通局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查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主任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附:《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结合听取审议县民政局、交通局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查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2年7月31日
附: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结合听取审议
县民政局、交通局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查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结合听取审议县民政局、交通局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县民政局、交通局工作开展调查评议。为认真开展好这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十三届县委第二次全会精神,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调查评议和审议工作。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促进被评部门依法行政、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推动被评部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被评部门2011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队伍建设、作风建设、效能建设以及廉政建设情况等。
三、方法步骤
这次对两个部门的调查评议同步进行,从8月初开始,至10月底结束,时间大致为三个月。共分为准备、调查、评议、整改四个阶段,主要采取调查评议和审议等方式以及县、乡(镇)联动的形式进行。
1、准备阶段(8月15日至20日)。
(1)确定参加评议调查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成立评议民政局工作,评议交通局工作及审计三个调查组,并组织调查组成员进行学习培训。
(2)制定实施方案。
(3)召开动员大会,明确调查评议的指导思想和内容,提出要求。
(4)被评部门向本系统发出迎接调查评议通知,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调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15日)。
(1)采取走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调查,撰写评议发言材料。
(2)各乡镇人大同步开展调查活动。
(3)9月15日左右,主任会议分别听取各调查组的工作汇报,讨论通过评议发言材料。
3、评议审议阶段(9月底)。
(1)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县民政局、交通局工作报告。
(2)常委会会议听取县人大代表评议发言,然后进行审议。
(3)满意度测评。常委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分别对县民政局、交通局专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4、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0月底)。
(1)经表决,如结果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被评部门要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分类整理,7日内制定书面整改措施,打印30份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认真组织整改,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一个月后要向常委会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2)经表决,结果为不满意的,被评部门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在两个月内再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对部门重作的报告,常委会再次进行满意度表决,结果仍不满意的,常委会将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
(3)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督促整改。
四、组织领导和参加评议调查人员名单
调查评议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由主任会议组织实施,参加评议调查人员名单为:
评议民政局调查组:
组长:周忠友
成员:沈庆春 田传恩 王安东 付长奉 高超 钟超
评议交通局调查组:
组长:许能龙
成员:蒋思友 余世荣 郑子如 杨建友 汪玉珍
金乐忠 张春艳
审计调查组:
组长:张立梅
成员:许绍芳 宋红梅 汪东礼 吴桂芬 汤凌萍
审计局工作人员
评议调查发言人:评议县民政局发言人:付长奉;评议县交通局发言人:汪玉珍。审计调查组评议发言人:评议县民政局发言人:宋红梅;评议县交通局发言人:许绍芳。各乡镇人大主席负责本乡镇调查评议工作。评议县民政局各片发言人:城区片:汤福声;半塔片:徐龙华;水口片:谢照彬;大英片:葛文昌;施官片:束林贵。评议县交通局各片发言人:城区片:汪传春;半塔片:郑生文;水口片:朱文明;大英片:吕正旺;施官片:秦庶。
办公室、内司工委负责拟草评议县民政局发言材料;办公室负责修改审核评议县民政局乡镇发言材料。财经工委负责拟草评议县交通局发言材料;教科工委负责修改审核评议县交通局乡镇发言材料。农工委负责拟草县民政局、交通局审计评议发言材料。
五、几点要求
1、被评部门要提高对调查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县人大及各乡镇人大组织的调查工作,为调查组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2、被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与不足,正确对待代表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做到既知则改,立改立行,并按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在规定时间报告整改结果。
3、参加调查评议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员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开展调查,对被评部门的工作成绩要充分肯定,对问题既要明确指出,又要防止以偏概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评议发言要认真研究,严格把关,力求恰如其分、客观公正。各参加调查评议人员要廉洁自律,保持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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