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现将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12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印发给你们。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2012年12月6日
附: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调整2012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2年12月6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来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秦陶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调整2012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2年度财政预算的报告》。同意2012年预算收入12.5亿元保持不变,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由7.85亿元,调整为8.87亿元,净调增1.02亿元;上划中央级收入由4.65亿元,调整为3.63亿元,净调减1.02亿元。县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由14.09亿元,调整为15.1亿元,净调增1.01亿元,加上上级财政增加的转移支付5.2亿元(已明确),省转贷地方政府债券安排的支出0.2亿元,2012年,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调整为20.5亿元。
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要优化支出结构,尤其是要加大公益事业和民生方面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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