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全面了解我县“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全省机械化水稻育插秧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4月上旬对我县两个“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视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视察时间 2013年4月8日至9日。 二、视察内容 1、“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和“全省机械化水稻育插秧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2、主要工作措施; 3、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视察方法和步骤 1、4月8日下午,视察组在县人大二楼会议室听取县人民政府及农机部门关于两个“农机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 2、4月9日,视察组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座谈走访等形式,深入到部分乡镇进行视察。 请县政府办公室准备好有关文字材料,打印20份于4月7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并请通知分管县长和有关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