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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科技进步法》执法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4-06-04 00:00:00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4月下旬对我县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4月23日至24日。
    二、检查内容
    1、《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
    2、政府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的主要举措及保护知识产权情况;
    3、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和新兴高科技产业发展情况;
    4、科技机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及科研投入情况;
    5、《科技进步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1、4月23日下午,检查组在县人大二楼会议室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
    2、4月24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到有关部门、乡镇等进行检查。
    请县政府办公室准备好有关文字材料,打印20份于4月22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并请通知县政府分管县长和有关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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