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科技进步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4月下旬对我县贯彻实施《科技进步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年4月23日至24日。 二、检查内容 1、《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 2、政府引导和支持科技创新的主要举措及保护知识产权情况; 3、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和新兴高科技产业发展情况; 4、科技机构、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情况及科研投入情况; 5、《科技进步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三、检查方法和步骤 1、4月23日下午,检查组在县人大二楼会议室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科技进步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座谈。 2、4月24日,检查组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到有关部门、乡镇等进行检查。 请县政府办公室准备好有关文字材料,打印20份于4月22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教科工委,并请通知县政府分管县长和有关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