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9月下旬举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3年9月27日上午8时。 二、会议地点 县会议中心。 三、建议议题 1、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人社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审议;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及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情况的报告; 5、人事任免事项。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一名;县政府办、发改委、卫生局、药监局、文广新局、政府督查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社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股、室和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评议调查组全体人员。 五、会议文件和要求 请县政府办公室通知列席本次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请通知有关单位做好文字材料准备,于9月20日前将初稿送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征求意见,正式报告材料按本通知附件规定的格式打印75份(A4纸),于9月26日前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lardm@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