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2月底举行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4年2月26日上午8时30分。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四楼会议室。 三、建议议题 1、讨论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草案); 2、人事任免事项。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一名;县政府办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 五、会议要求 请县政府办公室通知列席本次会议的政府组成人员准时参加会议。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