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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代表建议的通知

信息来源: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作者: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浏览次数 次 发布时间:2014-06-05 00:00:00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高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以下建议、批评和意见作为重点代表建议,由人大常委会安排进行重点督办。

1、吕祖祥等代表:关于要求尽快启动来河下游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议(第10号)

督办领导:周忠友

2、汤福声等代表:关于要求加快来城老旧城区改造力度步伐的建议(第51号)

督办领导:许能龙

3、翟强等代表:关于我县老年公寓和老年活动中心规划建设的建议(第44号)

督办领导:张立梅

4、冯树松代表:关于禁止私挖乱采石料的建议(第58号)

督办领导:陶明

请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承办部门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办理,务求取得实效。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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