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市人大主任座谈会精神,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关切,进一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把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今年工作重点。4月4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通过了《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附:
来安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全市人大主任座谈会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把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今年工作重点,以回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关切,进一步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深入贯彻《监督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了解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状,强化法律法规引领指导作用,督促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推动全社会自觉依法保护环境,共同改善空气质量。
二、组织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为:
组 长:
金维加 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
周忠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副 组 长:
许能龙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立梅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陶 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
蒋思友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田传恩 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
汪东礼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王安东 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
杨建友 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
彭保泰 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
三、具体工作安排
4月上旬,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制定《来安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4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政府协调对接,全面部署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系列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专题视察(4月中、下旬)
(1)重点内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情况,包括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大气污染防治现状(主要是影响大气环境的燃煤锅炉污染、秸秆焚烧污染、工业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烟花爆竹燃放污染、采矿及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沿街烧烤烟尘污染等防治情况)、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打算等。
(2)组织分工和视察方式。县人大常委会邀请人大代表中的专业人士以及部分专家技术人员组成视察组,对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由3~4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3~5名县人大代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人员由主任会议讨论确定。专题视察采取听取汇报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调阅资料与走访群众相结合、集中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进行。专题视察具体时间由主任会议讨论确定。
2、列入专题询问拟定内容征求意见(4月上旬)
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列入专题询问拟定内容,以《致代表一封信》的形式向全体县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如果多数县人大代表选定这项内容,县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就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3、举办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讲座。(5月下旬)
县人大常委会与县人民政府联合举办“永阳大讲堂”大气污染防治专题讲座。邀请专家专题讲授大气污染成因和防治等方面的知识
4、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5月底)
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重点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交由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由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5、重点督办代表建议(4月~6月)
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秸秆焚烧整治力度的建议”作为重点代表建议,由常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跟踪督办,督促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措施办法,大力进行整治。
6、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视察(8月份)
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办理情况的报告。
7、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好各项活动(4月~11月)
认真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就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出的各项工作部署,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江淮环保世纪行、与市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等活动。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县人大常委会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系列活动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及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和全市人大主任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的重点行动。这项活动是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统一开展的,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2、团结协作,密切配合。这次活动的规模大,覆盖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内容多,要求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3、集中精力,认真履职。参加各项活动的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要克服困难,排除干扰,集中精力,尽职尽责,认真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按照方案安排认真履职。
4、加强宣传,提高报道质量。要加大对这次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的现场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本着客观、准确、真实的原则,充分发挥新闻舆论作用,注重报道的深度和质量,及时全面地反映各项活动动态。
5、遵守纪律,树立形象。要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轻车简从,以实际行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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